黑暗,從來不是想要吞噬一切,更不是「光」的敵人,而是為了能輔助「光」的耀眼。
「光」若在一片光明當中,它無法認識到自己是「光」。
「光」絕不批判「暗」,「暗」也從不詛咒「光」。
「暗」與「光」的關係,只是像「陰」與「陽」的關係,是「雙生靈魂」,是「一體」,是「太極」。
「暗」生「光」,光是因為靈魂意識的波動與振盪無中生有的。因此,「光」是由「我」所創造出來的,而非由一位「外在的威權主宰者」恩賜給你的。
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見,黑夜卻如白晝發亮,黑暗和光明在你看都是一樣。-聖經·詩篇139:12
無限的愛與感謝;回歸靈性的平安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